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福建省“十五五”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十五五”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项目内容
1.深入调研福建省医药工业发展情况,对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制造、化学原料药、中药、医疗器械等细分领域行业开展分类调研。
2.梳理产业发展基础和现状,收集国内、国际、重点省(市)相关数据资料,横向对比产业政策、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产业结构、创新平台、市场需求、出口形势、产业链配套、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内容。重点分析市场需求、技术进步、创新平台、AI智能应用、政策监管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驱动因素,医药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机遇挑战。
3.调研收集福建省医药工业发展新增长点项目、重大投资(并购)项目、研发项目等。
4.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我省医药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召集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商讨,制定有效对策。
5.对照全省和工信部“十五五”规划编制思路以及我省“十五五”新型工业化专项等,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总结现阶段医药工业发展规律,研究提出未来五年发展预期目标,合理确定福建省医药工业分领域发展方向、产业布局、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建议等。
6.2025年9月底前提交相对成熟的课题报告初稿;我厅将适时组织课题报告研究讨论修改,2025年11月前基本定稿、12月前提交最终稿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或在省内落地的央企分支机构单位;
3.熟悉国内外、福建省医药产业现状,具有相关研究经历;
4.承接单位应成立课题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至少应有生物、医药相关领域3名以上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相关课题经历。
5.掌握我省医药企业、技术、平台、产品等情况,能够密切联系医药企业,保质保量完成课题任务;
6.课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福建省“十五五”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采购报价单》,报价不超过10万元(详见附件);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应密封于2025年7月17日8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3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1-******。
附件:福建省“十五五”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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