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4号地道路提升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46-01-01
项目名称:商贸城4号地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0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劳务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报送发包人备案。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3.5 分包”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3.5.2分包的确定 ************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择队伍投标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报送发包人备案。 |
二、答疑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大院四号 | ******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
联系人:龙工 | 联系人:肖贵梅、陈泽辉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 |
2025年09月01日 | 2025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