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广建咨询(桂招)2025-0010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110KV线路供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规模:(1)、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110KV线路供电工程总投资10715.14万元。
(2)、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110KV线路供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如项目需进行二审或政府等相关审计的,则服务期至配合委托人完成相关审计之日为止,其中施工过程造价咨询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采购范围:与南宁机场T3航站区110KV线路供电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从项目启动后至通过竣工财务决算期间,所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所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控制价审核要求对清单项、工程量及计价全审。
(2)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对施工阶段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估算、签证变更审核、新增单价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等施工阶段涉及的所有造价内容出具审核意见书、编制相关台账和造价分析,解决造价争议,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
(3)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结算计划,按计划完成总包、分包、采购等合同项目的结算审核,并与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商等进行对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及结算书、结算项目指标分析、后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出具完整的结算材料。。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评审,如项目需进行二审或政府等相关审计的,则须通过相关审计。
标段划分(如有):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不少于2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内容。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采购人暂停或停止交易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2专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关的网页截图);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2.6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6.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2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7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的造价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8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竞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人的竞标。
3.磋商保证金
3.1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000.00元 )。
3.2供应商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y365.com//index)。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 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网址):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磋商文件,投标人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y365.com//index),根据相应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业务指南-资料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3售价(元):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套;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 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接收人:
5.2.1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指挥部105室。
5.2.2接收人: 刘阳、刘丽雯 联系电话:******
5.3递交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其他注意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4其他:本项目不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会议。如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但采购人认为具有竞争性的,采购人可以继续采购。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免责声明
除上述发布公告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联 系 人: 黄工(同异议联系人)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7号妍祥科技大厦3楼301
联 系 人: 刘阳、刘丽雯
电 话:******、******
电子邮箱: jc******@163.com
开户名称: ******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银行:******银行南宁琅东支行
账 号: ************8
2025 年 7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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