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海堤潭梅段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YJS[2025]-CG-001
二、项目名称:长乐海堤潭梅段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评审总得分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00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 ****** | 99.1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
1 | 海洋服务 | 长乐海堤潭梅段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 长乐海堤潭梅段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导则要求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工程占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证最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和工程占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 | 符合国家相关文件、技术规程及地方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出具批复意见 |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贺安龙、谢芳、陈家越、陈安、王茂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7折(70%)计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标的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折数不变)。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帐号:************0215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长乐海堤潭梅段除险加固二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1.6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朝阳中路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南公小区7号楼2层
联系人:江之宇、黄馨仪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